隐私政策

通讯运营信息安全承诺书

更新日期:2025年05月29日

为切实配合通信运营商强化语音业务的安全使用和规范管理,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,保障社会公众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,保障其它客户的合法权益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,甲方保证通过乙方智齿客服平台使用通信运营商的云中继、语音专线、语音平台等语音通信服务时遵守以下各项规定:

一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,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。凡被发现相关号码为冒用或伪造身份证照申请、违法使用、违规外呼、呼叫频次异常、超约定用途使用、转租转售、被公安机关通报以及用户就上述问题投诉较多等情况的,核实确认后,贵方和通信运营商有权终止为甲方提供服务。

二、甲方承诺对发送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合法性负责,发布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有关规定,不利用通信运营商通信服务发布和传播有害信息,不得散发传播违法、不健康反动等信息,不得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:

  • 1.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  • 2. 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  • 3.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  • 4. 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  • 5.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  • 6. 散步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  • 7. 散步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  • 8.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们合法权益的;
  • 9. 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;
  • 10. 未经他人同意传递商业价值等信息的;
  • 11. 有对最终用户造成骚扰行为的;
  • 12. 乙方因合理原因认为属于不正当的活动,如利用呼叫中心从事药品、保健品、古董、收藏品、宗教、出国留学、ATM提款、套取密码、办理大额信用卡、股票期货等外呼业务;
  • 13. 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;
  • 14. 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;
  • 15. 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;
  • 16. 决不允许编造、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;
  • 17. 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;
  • 18. 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。

三、在使用通信运营商通信服务的情况下,甲方承诺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,确保备份呼叫内容录音文件,并接受贵方、通信运营商及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、监督和检查,为相关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。甲方同意贵方对甲方使用通信服务进行呼叫内容的录音和备份。如法律或国家主管部门对信息安全管理有新要求,甲方将无条件配合落实相关整改举措,直至符合相关法律及政策文件要求。

四、甲方承诺不开展诈骗、骚扰、涉黄、涉恐、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违法活动。如因此引发的社会群众投诉和违法责任将由甲方全部承担,甲方同意贵方和通信运营商终止提供服务(包括但不限于在不通知我单位的情况下终止服务),给乙方、乙方关联公司和通信运营商造成的全部损失,甲方负责全额赔偿。

五、甲方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,将依据与贵方签订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(包括但不限于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暂停服务,直至单方面终止合同),情节严重的,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(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、公开曝光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)。相应责任后果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。